【世界聚看点】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其家属进行偿债?

2023-04-05 08:25:07 来源:法问

借钱出去容易,钱讨回来难,一言不合债务人就玩失踪,其家人还帮忙隐瞒包庇,难道不能直接要求其家人还吗?大多数情况下亲属出于道德帮忙还债不是法定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偿还。还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追讨债款找不到本人可以找其家属要吗?

浙江萧正律师事务所葛丹华律师解答:

1、逃债不能向其家属索要,根据民法及合同法相对性的原理,谁欠债谁还钱,我国法律不存在类似父债子偿的规定;

2、若家属在借款或者欠债协议上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向该家属追要债务。

葛丹华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4项又进一步明确:“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只要债权人依据上述有关规定刊登追讨公告,可为维权提供更多的时间。

在实践中,不乏部分债权人在借款人逃债之后未采取任何的措施,以致时间经过两年有余。此时,当借款人重新出现,债权人主张返还借款能得到法院支持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在借款诉讼时效届满前最后6个月恶意躲避债务,致使债权人无法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重新知道借款人所在时,诉讼时效才继续计算。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举证问题,即举证证明借款人逃避债务,致使债权无法。

相较前述两者的举证难易程度的不同,通过公告方式主张权利,其认可程度及诉讼时效计算期间更加有利、更为便捷。

葛丹华律师总结:

债务人的家人还债并非都是天经地义的,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要求偿还债务。债务人失踪,索要债务没有头绪的,建议委托债务追讨律师进行处理,减少财产损失。

标签: 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 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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