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未拿到钱可以申请拍卖房产吗?

2023-03-31 15:17:31 来源:法问

离婚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两个人能够结婚在一起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应该好好珍惜。哪怕是要是真的到了不得不离婚的地步,尽量也要弄得好看一些,不要因为财产分割而弄得反目成仇。房子是离婚财产分割一个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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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房子归对方,但另一方未拿到钱,请问只有一套法院能不能执行拍卖?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荣明昇律师解析:

如果该房是对方唯一的住房,不可以强制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荣明昇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荣明昇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房产如何处理?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是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

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理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

这种情况下,该房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但是在处理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所有权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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