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居住权人有权得到补偿吗?

2023-04-08 18:22:08 来源:法问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居住权”规定尤为引人关注。那么,居住权人遇到征收拆迁能够获得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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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征收房屋,居住权人有权得到补偿吗?

上海彼信律师事务所王兴旺律师解答:

居住权既然是法定的用益物权之一,其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自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征收补偿项目、方式和补偿协议内容的规定,针对居住权的补偿应当是这样的:

1. 居住权人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

2. 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因受征收影响需要搬迁和临时过渡安置的人员的。而在被征收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这部分损失显然会发生在居住权人而非所有权人头上。

3. 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前所述,居住权解决的是权利人的居住生活需求,不包括“收益”权能。住宅房屋依法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故原则上难以产生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 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政策性奖励金。拆迁中的奖励金主要是奖励被征收人配合签约腾房或者自愿选择某一特定补偿方式的。而在这些方面居住权人的态度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故此,奖励金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居住权人。

上海彼信律师事务所王兴旺律师解析: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王兴旺律师简介

王兴旺律师,曾执业于山东、北京、上海多家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上海彼信律师事务所,主要擅长征地拆迀、股权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范围广,该律师业务精通,工作诚实守信,深受社会好评

标签: 律师事务所 被征收人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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