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加班受伤,能认定工伤吗?又应该如何索赔?

2023-04-08 08:05:51 来源:法问

话题导入:作为一名奔波于大城市里的加班族,果儿相信,加班两个字使我们最不愿意听到的两个字!近日,咱们有不少听众朋友们私下问了很多关于劳动法中所涉及到的问题,果儿整理了一个关于工伤赔偿的专栏,希望这期节目可以帮助到更多的劳动者哦!

关于工伤,大家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周末加班受伤,能认定工伤吗?又应该如何索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案例导入:首先跟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透过这个案例,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关于工伤的法律知识——崔某在某电子公司工作多年,由于业务需要,公司一直实行轮班换休,员工轮流在周末加班,平均下来,每位员工基本上都能每周休息一到两天。尽管公司始终没有为在周末上班的员工按加班计酬,但因为长期成了习惯,包括崔某在内的员工都没有太大意见。某次调休时,崔某赶上了周六周日上班,因工作不慎被机器轧伤了右手,公司却拒绝为他申请工伤。崔某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公司认为,公司没有安排崔某在周末上班,也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员工周末加班,因此崔某周末上班不属于公司安排,不属于在上班时间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但是,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虽然公司没有对员工上班轮休作出明确的制度性规定,但并不能因此认定崔某周末加班属于不求回报的义务劳动。周末轮流加班是公司的业务需要,公司对此也一直是默认的,这一点其他员工可以证明。崔某受伤,是在与同事们的协作劳动中,在工作场合发生的。所以,崔某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关的法律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崔某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最终接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

普法: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而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理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标签: 工作时间 工作场所 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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