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

2023-08-20 10:29:35 来源:问法

一、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

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如下:


(资料图片)

1.夫妻双方应当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书。

2.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怎么写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三、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均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均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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