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麻章检察:“听证+”,擦亮检察为民底色

2023-08-17 18:21:26 来源:湛江检察、麻章检察

2022年以来,湛江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听证+”工作模式,对118件案件开展听证,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解群众的“法结、心结、情结”,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深度化解矛盾纠纷,赴身融入社会治理,持续擦亮检察为民底色。

“听证+精准选任”

确保最佳办案效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有针对性选任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身份的律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村两委干部担任听证员,让“专业人”听“专业案”,确保办案最佳效果。如杨某行政处罚监督一案,麻章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律师、区司法局干部、村委会干部等三名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处罚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量被处罚人违法情节、履行能力等客观因素,确保过罚相当。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杨某一案重新审查,依法作出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重新对杨某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与杨某就行政处罚罚款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杨某的行政处罚罚款现已履行完毕。

“听证+上门释法”

着力提升司法温度

坚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最大化便利当事人原则,办案检察官主动带案下乡,把听证室“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借助听证会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用“看得见、听得懂、触得着”方式让听证会“摇身”变为一堂精彩的法治公开课,让群众沉浸式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2022年以来,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共开展上门听证6场次。如谭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以“平安夜访”活动开展为契机,在被害人居住的村委会办公室召开听证会,借助第三方力量向被害人全面释法说理,被害人明确表示,“我当时确实也冲动,存在一定过错,我现在愿意接受谭某的赔偿并自愿谅解谭某”。承办检察官根据嫌疑人谭某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充分考虑被害人的谅解意见,依法对谭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案被评为“湛江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十佳听证典型案例”。

“听证+宽严相济”

助力企业纾忧解困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运用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盘考虑企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地方就业等因素,在认罪认罚、企业合规整改基础上,结合实际依法能不诉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拟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某企业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依法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第三方机构代表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现场听取案情汇报及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后,一致认为涉案企业已经整改到位,成效明显。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表示,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真心关爱企业的温情,今后将深刻吸取教训,守法经营,为辖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听证+专家论证”

增强结果公正公信

通过“听证+特邀检察官助理”模式,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执法等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借助“外脑”“智库”对案情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阐述讲解,听取专业参考意见,增强听证结果的公正性和说服力。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在“广东十大最美古树”——太平镇王村见血封喉一级古树下召开公开听证会,首次增设专家论证环节,将专家论证“搬上”公开听证会,专家学者围绕古树遭受病虫害问题的原因、下一步应该采取何种保护、救治措施等问题现场解答了行政机关和听证员的提问。经过听证和评议,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行古树保护监管职责,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力度,保护绿水青山。

“听证+诉源治理”

做实“后半篇文章”

始终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群众,能动履职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发出《检察意见书》29份,《检察建议书》5份。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生猪屠宰类、危险驾驶类不起诉案件过程中,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在听证会上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听证员,将视案件情况依法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处以行政处罚。同时,积极到市场、行政主管单位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预防和打击生猪屠宰及醉驾治理专题座谈会,分别向区农业农村与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着力解决办案中发现的生猪屠宰和醉驾治理问题,以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出行安全。

下一步,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检察听证新做法、新举措,努力延伸检察听证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正、矛盾纠纷深度化解、社会治理长治长效,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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